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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八”妇女节文体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45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郴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增强女律师们的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开展“三·八”妇女节户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7311日。

二、活动地点:郴州龙女温泉。

三、参加人员:全体女性执业律师。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通知女律师于2017310日前自愿报名参加。报名电话:0735-7667189。报名参加的人员请自带泳衣于311日下午1430准时到龙女温泉门口集合。

 

 

郴州市律师协会

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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