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全市律师事务所:
为保证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律师协会《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今年办理第三批实习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申请
登陆长沙律师网的“管理平台”(点击进入),输入所在律师事务所账号,选择“申请实习”,填写基本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注册申请即为实习申请(详见附件“实习人员网上办理操作流程”)。为提高工作效率,律所行政和实习人员要仔细阅读该流程,认真填写申请,并于 9月25日之前完成。
二、提交书面材料
(一)提交时间:9月24日—9月30日(周末不审核材料) ;
(二)内容:
1、《实习申请表》(管理平台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并盖律所公章);
2、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需要盖骑缝章);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外地(长株潭以外)户籍人员居住证或者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材料原件;
7、符合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以及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8、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人事托管合同以及托管费用发票复印件。人事档案存放证明须为档案托管或存放单位的函头纸打印,证明中写明存档号。
区、县(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人事档案审查由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根据审查结果如实填写《实习人员人事档案审查表》(见附件1),与申办实习证材料一起报送。市直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人事档案要求存放在湖南省内省、市或者县级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托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9、辞去原职的证明,或者无业证明、失业证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原件;
10、律师事务所符合接收实习人员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指导律师须亲笔签名);
11、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在办理申请实习登记时,应提交除第八、九项以外的其他材料,还应提交本人教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三、提交申请材料要求
1、《实习申请表》内的每一项都是必填内容,缺一不可;
2、填完申请表后登陆个人账号完善好自己的基本信息(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业务特长)。并要与个人简历栏里的内容保持一致(个人账号登录方法:用户名是自己的名字;类型是实习人员;密码是123456;密钥是自己省份证号后四位);
3、《实习申请表》上所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红底或蓝底照片;
4、人事档案存放地务必填写规范,一般是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或长沙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指导律师的执业年限要在五年以上,一名律师的名下不得超过两名实习人员;
6、《实习申请表》个人简历栏里的内容应是本人从高中开始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截止日期要写到最近一个月。
7、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等材料要求交验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8、提供的文件若不在一张纸上,需加盖律师事务所的骑缝章;
9、以上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并在规定期限内报至市律协。
四、其它要求事项
1、请各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实习人员资格、申办材料的初步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进行汇总,填写“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2),并在报送材料时将电子档拷贝到市律协会员部;
2、市直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在一年实习期内必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或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
各律所负责人和行政人员应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上报的实习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一经发现有律师事务所或实习人员向协会报送虚假材料的,协会将按照中华全国律协和省律协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协会将对实习人员资格、申报材料、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条件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统一造册办理;
3、《实习协议》、《承诺书》和《保证书》可在长沙律师网www.cslawyers.org下载。
联 系 人:陈 威
联系电话:0731-85409836
附件:1、实习人员人事档案审查表
长沙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