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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与经济社会
发布日期:2016-12-28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18

编者按:2016年,是我市“六五”普法收官和“七五”普法启动之年,经过三十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我市市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为适应形势发展,超质量完成市委党员教育中心选调的相关课题任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以《法律服务与经济社会》为题,通过开展“遴选法制电教片授课人”的方式,在全市律师中选拔出湖南晶石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熊君作为课题主讲人,以其从事律师代理的几个案例入手,深入分析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经济社会中应注意的问题、预防和应对策略,针对性和实用性很强,对全市市民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如何预防和减损经济风险有很好的指导意义。该课件获得了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的高度肯定以及广大受众的一致好评。

 

 

大家好,我是律师熊君。很高兴今天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来分享《法律服务与经济社会》。

一、 背景:依法治国

众所周知,201410月,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       

《决定》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由此可见,法律乃治国之重器,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至关重要、无可替代。

二、法律服务的内涵

那么,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包括什么?

提到法律服务,很多人会想到“打官司”。法律服务=“打官司”吗?当然不是。

首先,我们讲讲法律服务的概念。

法律服务是指律师、非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包括法人内部在职人员、退、离休政法人员等)或相关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为法人或自然人实现其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专业活动。

法律服务包括:诉讼业务服务和非诉讼业务服务。

诉讼业务包含各种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也就是俗称的“打官司”。

非诉讼业务服务可以三类:一是咨询及文书服务。具体包括代写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遗嘱等,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二是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建筑与房地产专项法律服务、金融、证券、保险专项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专项法律事务、商帐管理,非诉催收事务。三是其他类类别。具体包括商务资信调查、见证、公证,代理合同、协议的谈判、协商、草拟、审查、修改等。

那么,法律服务与经济社会有什么关系呢?

应该说,法律风险,把法律服务与经济社会二者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现代经济社会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而只要有法律风险,就不能缺少法律服务。法律风险就象一根纽带,一头牵着经济社会,一头牵着法律服务。

三、现代经济社会中法律风险广泛存在

在聊这个话题以前,我想问一下在座的各位,有信用卡的请举手,好的,有不止一张信用卡的请举手。好的,我看到了,在座的基本上都办理了信用卡,而且很多朋友都不止一张信用卡。

统计数据表明,2015年中国信用卡在用数量为4.32亿张,全国信用卡交易金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达48%,这意味着国人在2015年的消费中,有近半数的消费是通过信用卡完成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卡已经成为单位、个人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至房产汽车,小至日常用品,都可以刷信用卡消费。然而,这小小的信用卡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蕴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如果使用不当,则可能会留下信用不良的征信记录,面临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后果,严重的甚至会承担刑事责任。我本人是一家银行的外聘律师,所以在这方面有非常深刻的体会。

20149月,谭某向银行申请办理贷记卡(信用卡),并与该银行签订了分期付款合同,合同约定谭某向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台62万余元的奥迪A62014豪华型汽车,由其自己支付首付款约20万元,银行同意谭某以透支方式支付余款,透支金额为人民币43万元,分36期进行偿还。申请成功后,谭某持此卡透支了该43万元。谭某在偿还了3期后就停止了还款,该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催收未果,所以委托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至起诉日止,谭某共计欠款41万元。庭审中,审判长调查案件事实后发现谭某是买了车,但是没有买奥迪A6,买的是一台雪弗兰轿车,价格是21万左右,剩余的钱被用于其他方面了。于是,审判庭以本案涉嫌犯罪裁定中止审理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谭某一脸委屈“咦,我不就是欠了钱吗,怎么还涉嫌犯罪了?”各位,有没有和谭某一样疑惑的呢?但是,根据《刑法》19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谭某确实已经涉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了。谭某的案例并非个例,仅我个人经手的信用卡案件中,有近20%的案件已经涉嫌信用卡犯罪。根据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披露,2015年,仅信用卡诈骗就发生了5万逾起,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已经占到了经济案件的四分之一,而其中大部分案件均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所以谭某的透支金额已经达到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了。各位,有信用卡透支经历吗?恶意透支的立案起点金额知道吗?一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透支金额超过1万元,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则有可能会涉嫌犯罪。所以,今天,你正确用卡了吗?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则案例:2011613日,张某以投资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胡某借款60万元并出具了一份借条。借条载明:“今借胡某人民币60万元,年利率20%,期限一年,到期归还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日,胡某通过银行转账向张某支付了借款60万元。2012121日和2012116日,张某分别向胡某支付了利息4万元和2万元,之后就再未向张某支付利息,2015517日,张某向胡某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将此款的本金在2015年年底前偿还,但没有兑现。无奈之下,胡某于2016315日起诉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被告答辩称:原告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各位,原告胡某的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吗?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的诉讼时效起算于2011613日,因被告张某于2012116日向原告支付了利息2万元,发生了诉讼时效的中断,所以诉讼时效期间于2014116日届满。原告胡某于2016315日方才向法院起诉,显然已过诉讼时效。但是,由于2015517日张某又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将此款的本金在2015年年底前偿还,法院认为这份《承诺书》是被告张某愿意偿还本金的意思表示,因此,张某应当对本金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因为《承诺书》里没有提及利息,所以视为张某并没有答应偿还利息,所以原告胡某不能对利息主张权利。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胡某借款本金60万元。二、驳回原告胡某对其他诉讼请求。可以说,本案中的原告胡某还算幸运,因为如果没有最后的那份《承诺书》,法院对本金也不会支持。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导致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案件不胜枚举,要知道“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以上涉及的法律风险都是个人所面临的。今天在座的有不少企业家朋友,下面我们把目光投向经济社会中另一个重要的主体企业。

有许多企业认为,企业经营得挺好的,事业蒸蒸日上,不会有什么风险,即使有风险也不会降临到我们头上,因此风险防范是其他企业的事,与我无关。另外,有很多大企业虽然也聘请了法律顾问,但是却没有充分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要知道,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包括刑事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稍不留神,就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则付出经济的甚至是人身自由的代价。

最近,我刚代理了一起公司的重大刑事案件,我代理的是其中的主犯,一位女士,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家公司在本地真的是曾经辉煌一时,拥有多家知名的实体企业,其名下的某茶道更是本地名流的聚集地。然而,风光仅持续了两年,两年后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重要部分的负责人一共八人全部被指控为共同犯罪,而我代理的法定代表人更是被指控三项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以及合同诈骗罪。其中有两项罪名涉嫌的金额已达到无期徒刑。这位女士和我同岁,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刚满两岁,我记得最近一次我去会见她时,她的家人让我询问她的意见,让我问她是否同意将她的小儿子送人收养,因为她的家人因为此事已经倾家荡产老母亲也已无力抚养了,现有人愿意收养,但是有个条件就是以后不允许相认。我至今仍记得这位母亲听到这个信息后那种西斯底里的崩溃。

当然,刑事法律风险是企业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我们一般的企业面临的更多的还是民商事方面的法律风险,包括:企业设立、存续中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企业税收法律风险等等。

近年来,我国很多大公司遭遇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中航油事件、中国人寿被海外起诉、海信商标被抢注、华为-思科知识产权诉讼案……这些事件的共同点均是因企业遭遇法律风险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四、经济社会中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首先,要切实提高自身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

通过刚才的分享,我们可以看到,法律风险广泛地存在于经济社会的各个角落,所以,我们应当牢牢树立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法律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通过学法、知法,我们才能明确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利与义务,才能知道违反规则的危害性、严重性,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知道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第二,要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指导法律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扁鹊医术的故事大家应该不会陌生:魏文王问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谁的医术最好呢。”扁鹊回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问王再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我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前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我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于本乡里。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严重之时,一般人看到我做的是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因此才会认为我的医术高明。” 防病比治病更重要。法律服务亦是如此。兵法云: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而言,通过诉讼挽救危局并非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所以,我们要充分利用法律服务来指导我们的法律风险管理及防范。

在个人经济活动中,委托专业法律服务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提供法律意见书、参与协商谈判、代拟合同、修改合同、见证等,从而防范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发生纠纷协商解决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收集证据等。

对企业而言,则尽可能地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

首先:专业的法律服务可以协助企业设置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不仅包括企业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合法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企业内部管理和权力分配,保障企业有序运行。

第二、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够帮助企业建立系统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防范合同纠纷,防范出现坏账或索赔风险,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第三、为企业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通过制度的规范保障制度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

第四、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防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一项知识产权的价值甚至超过企业全部固定资产的价值,而一项知识产权比如专利权的丧失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专业的法律服务可以协助企业完善知识产权所有权制度,积极申请相关领域的商标注册,包括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扩大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及时帮助企业申请专利,作好技术保密工作,防止因没有申请被第三方利用而导致企业利益受到损失。对企业原始取得知识产权,比如职务发明创造、职务作品、委托创作、合作发明等,帮助企业与权利人签订专利权、著作权所有权或使用权协议,避免以后发生权利争议。

要知道,对现代企业而言,法律风险的管理和防范,不仅是企业强基固本、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保障。

市场经济,机遇与挑战并存,充分利用法律服务,可以为我们经济生活保驾护航。好了,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讲座到此结束,希望今天的法律服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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