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律师协会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讲、运用民法典活动的通知》,湘潭市律师协会从湘潭市全体律师队伍中选拔50名以上政治素质高、民商法业务能力强、热爱公益的优秀律师作为“民法典宣讲律师团”的首批专家,具体如下:
团长:王莹
副团长:彭春秋、胡肖华、何琪、晏军、文永康、冯金花、卢炯、陈冠良、陈文静
首批成员:刘献文、王继文、扶婷、潘柳、罗薇、陈宇、李凯、楚艳枝、曾卓娟、周兴、周欢、尹智高、杨希、饶汝啸、姚敦良、吴优、何正辉、余剑、赵鑫、彭依涵、伍佩玲 、周霜、陈文静、黄万香、王运红、龙波、林筱欢、刘恋、聂鑫、漆菲、莫娜、陈彩虹、尹登科、张才勇、陈媛媛、肖文君、黄滔、刘听、王亚林、杨巧、文永军、林运、田迪寰、戴静、邵苗、朱娟、吕文圣、曾锡兰、欧阳思华、熊君、王湘屏、彭水金、曾磊、彭吴清、王博、王珊、郝宇峰、赵晶晶、周珊、陈实、张坤毅、李晓清、罗桃荣、黄湘、贺超、杨斯昂、朱晓艳、周通
主要职责
(一)发挥法律专业服务优势,为律师行业、人民群众深入学习《民法典》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制作普法宣传课件,为《民法典》宣传普及搭建专业资料库;开展讲座、研讨会,深入一线开展系统化、常态化《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围绕《民法典》的体系、特点、新规定及其重大的社会意义,对《民法典》中的各个分编进行深入解读,形成专业法律指引;将典型案例分门别类汇编成册。
(二)积极宣传《民法典》,切实推行《民法典》实施。设立《民法典》宣传专栏,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联合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以短视频等创新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典”,广泛普及和传播《民法典》;引导社会群众深入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谐意识成为社会群众处理各种事务和日常生活的准则。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与《民法典》宣传相关的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会成立宣讲团的同时各所要成立宣讲队,宣讲队伍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及其他单位,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广角度、多频次的宣讲活动。宣讲人员至少要进行一次《民法典》宣讲,并对优质课程进行录制,提炼出精品课程向全市推广。
(二)树立大局意识,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依法依规开展宣传普法工作,让《民法典》从文本走向生活。宣讲团成员要加强学习,正确学习理解《民法典》相关内容,保证讲师团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及时收集广大律师宣传学习《民法典》的新闻素材,收集律师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的鲜活案例,并及时报送律师协会。组织《民法典》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律师撰写关于《民法典》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的文章通过协会公号等平台发表。举办民法典知识竞赛,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实施。
(四)宣讲团开展工作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及经验做法,请及时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