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公告通知
关于选拔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律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12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03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通知》要求,省厅拟成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中心。该中心依托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消除投资、贸易环境中的法律障碍,降低当事人法律服务成本,化解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不断拓展律师服务领域,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省律协秘书处,由律协秘书处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协调,安排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主要职责是,为投资者代办法律手续,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服务;对投资者投诉的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环境问题,与司法机关、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为了做好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的律师选拔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的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执业五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较高专业技能。

二、名额分配:具有20名以上专职律师的事务所选派6名;20名以下专职律师的事务所选派3名。

三、时间要求:请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于224日前,将名单报省律师协会。(或通过湖南律协邮箱报名)

联系人:罗瑞辉 4586323

4586321(传真)4586320(传真)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08年度维权、惩戒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召开第七次全省律师代表大会有关事宜的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