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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律师参加中加律协司法改革和辩护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28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09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2003年以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加拿大律师协会联合组织的“刑事司法改革及律师辩护技巧培训项目”在全国各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业务活动,包括举办刑辩研讨会,开展司法课题研究,举办专家讲座和模拟法庭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活动举办地广大律师的欢迎。为帮助我省律师更多地了解中加司法改革和刑辩方面的技巧,经省律协积极申请,全国律协同意将中加律协“刑事司法改革及律师辩护技巧培训项目”的最后一次活动放在湖南举行。现将该培训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为6月9日至11日,6月8日报到。培训地点安排在省委招待所(韶山北路20号,总台电话:2263998)。

二、培训对象及范围:培训对象主要为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及对刑辩业务感兴趣的律师。为取得最佳培训效果,根据全国律协的意见,本次活动共安排200名律师参加培训。因此,各市州律协可安排5名律师参加(长沙市律协可安排10名律师参加),省直律师事务所共安排115名律师(每所可安排1-3名律师参加),省、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可安排10名律师。申报名额中属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可优先安排,同时少数民族和女律师应占一定比例。

三、培训课程及授课老师:此次培训班包括专题讲座和模拟法庭演示两部分内容。届时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加拿大律师协会精心组织两国刑事辩护方面的优秀专家、学者和律师检察官担任主讲人并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四、培训经费:本次培训班的经费由加拿大律协提供。长沙市以外的律师参加此次培训的食宿费由培训班统一安排,本人只负责往返交通费。省直所的律师不安排食宿。

这次培训班内容精彩、丰富,并提供了了解西方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机会,同时还将邀请长沙地区的法官和检察官参与观摩与交流。执业律师参加本次培训可计算24课时的年度培训时间。请市州律协和省直律师事务所予以重视,做好组织工作,按照上述要求确定参加培训班的律师,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于6月1日前报至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魏绍辉   电话:4434965

真:2568793   2240012

电子信箱:hnlx1983@163.com

附件:《中加律协司法改革和辩护技能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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