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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6年中南六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协作暨律师业务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28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84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南六省(区)律师协会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公会秘书长联席会会议纪要的规定,2006年起,原中南六省(区)律师协作及律师业务研讨会将吸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参加,并更名为中南六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协作暨律师业务研讨会。今年的会议定于8月25-27日在广西桂林市召开,8月24日报到,现将组织我省律师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期及主要内容:会期3天,会议期间将安排适当时  

间进行考察。会议邀请法学专家作专题讲座,并邀请香港、澳门同行介绍行业管理和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经验,会议还将分四个研讨主题进行讨论。

      二、我省参会律师名额为18人。请各市州律协和省直各所组织律师根据会议研讨主题撰写论文,自愿报名参加,并于7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论文的电子文档发送到省律协秘书处(省律协邮箱:hnlx1983@103.com),省律协将根据报名及论文情况确定参会人员。

    三、会议费(含食宿、考察费)每人2000元,其中由省律协负担1200元,参会律师个人负担800元,来回路费自理。

    四、会议研讨主题:

(一)         律师协会建设及行业管理职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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