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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2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791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关于“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由省级律师协会组织进行”的要求,省律协定于2016年11月14日起在长沙林子翔天酒店连续举办两期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1、第一期培训安排

市州人员安排: 省直、株洲、湘潭、益阳、常德、娄底、邵阳、怀化、湘西、张家界

报到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上午8:30-下午17:30

培训时间:2016年11月15日-11月25日

培训地点:长沙林子翔天酒店(长沙市远大二路1069号省农科院向东800米右转)

报到地点:林子翔天酒店千禧堂

2、第二期培训安排

市州人员安排: 长沙、衡阳、岳阳、郴州、永州

报到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8:30-下午17:30

培训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

培训地点:长沙林子翔天酒店(长沙市远大二路1069号省农科院向东800米右转)

报到地点:林子翔天酒店千禧堂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等合计1100元,在报到时现金交纳。

三、食宿安排

除长沙城区外其他市州学员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住宿标准为双人间60元/每人/每床,三人间50元/每人/每床,就餐标准为60元/每人/每天,食宿地点均在林子翔天酒店。长沙市城区内的学员安排中餐,单独中餐标准为25元/每人/每餐。

四、其他事项

1、集中培训班分为两期举办,各位学员须按照分期安排进行报到,不接受分期调整,逾期未报到者本年度将不再安排培训。省律协将在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结业考试和考勤考核,考试成绩或考勤不合格,省律协将不予发放《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2、请各市、州律协指定一名有责任心和组织能力强的学员作为本地参训人员联系人,负责与省律协会务组联系,协助人员管理;

3、学员报到时须持实习证和身份证。已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但暂未取得实习证的,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市州律协证明;

4、培训期间将对学员进行考勤。培训班采用指纹录入进行考勤,输入指纹信息前请每个学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实习证),指纹序号即为学员学号,按照学号对号入座;

5、报到时提交一张二寸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结业证书。照片背面写明所属市(州)、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姓名。

联 系 人:龙禹晴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邮    箱:hnlx1983ywb@163.com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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