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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2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901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近年来,为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律师的政治素养、道德素养、业务素养和服务能力,省律协高度重视我省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律师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大部分律师的认可。

2010年,为解决律师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和视野不开阔等问题,省律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巩固原有高端培训、专题讲座、业务研讨等方式的基础上,依托北京点睛快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点睛网)实施了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部分律师反映点睛网存在培训功能不全等问题,建议省律协取消与点睛网的合作。在广泛听取市州律协及律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八届省律协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研究,决定不再与点睛网续签合同。为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睛网停止服务时间

按照省律协与点睛网签订的《关于开通“湖南省律师网校”暨合作开展律师网络培训的协议书》的约定,合同于2018年5月31日到期,从2018年6月1日开始,点睛网停止相关服务。

二、统计考核

1.2018年6月1日之前,点睛网的培训课时纳入律师年度考核范畴,各市州律师协会应对所属会员律师参加点睛网培训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交省律协作为2017年年度考核的条件之一。

2.2018年6月1日之后,执业律师每年度的培训课时由省律协、各市州律协根据律师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统计。

3. 按照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要求,每位执业律师每年度须完成40课时的培训内容。执业律师可以选择参加律所组织的培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律协组织的培训(含有培训内容的论坛、研讨会等),也可以参加法学教育机构举办的与律师业务有关的培训。

4.律所为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应主动记录所内律师的培训课时,并督促律师完成课时任务。

5.律协可通过检查律所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台账等方式核实律师培训课时。

6.按照常规定义,1课时为45分钟。

三、培训管理

2018年6月1日之后,继续教育培训主要由律所、市州律协、省律协组织,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专门法律实务培训、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律师执业技能培训、律师管理法规培训、涉外进修以及专业资格教育等,确保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综合素质。

(一)省律协培训职责和任务

1.在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下,构建、完善我省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的教育培训,开展全省教育培训活动,指导和监督市州律协、直属律所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2.继续教育培训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并督促落实;秘书处负责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3.各专业委员会应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培训活动,或组织具有培训内容的研讨会、座谈会、论坛等活动。

4.专业委员会的继续教育活动应主动在市州开展,惠及全省广大律师。

5.专业委员会的培训内容应结合专业特点,引领本专业领域律师业务发展,提高律师业务素质。

(二)各市州律协培训职责和任务

1.积极组织律师参加省律协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

2.结合本地实际,在省律协和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指导、监督所属律所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并做好执业律师培训课时统计工作,报省律协备案。

3.应积极组织开展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主动配合省律协组织好在本地区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并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培训的组织保障工作。

4.培训内容可参照省律协培训内容,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应当重点抓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执业技能培训以及具有本地地方特色的律师业务培训。在确定培训内容时应当与省律协的培训内容互相补充、互相衔接。

(三)律所培训职责和任务

1.根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活动,应鼓励、支持、组织本所律师参加律协的教育培训。

2.可以通过例会、集体学习、专题培训、律所讲坛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强化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注重职业技能、职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等培训。

3.律所培训应建立培训台账(见附件一、附件二),准确记录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内容、时长、参加人员等信息。

4.律所培训情况将纳入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范畴。

四、有关要求

律师继续教育工作事关全省律师队伍的建设和律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市州律协、律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教育培训有规划、有计划、有实效。年度考核期间,省律协将对各市州律协和省直会员所及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各市州律协要对所属律所及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应督促整改,并予以公示。

联 系 人:刘  媛、龙禹晴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邮    箱:hnlx1983ywb@163.com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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