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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4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822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颁布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它是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不仅充分构建了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轮廓,还详细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为民法典后续的各分编内容制定提供了基本的体系和框架。为了增强我省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省律协决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2.承办单位:省律协继续教育培训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8:30-11:30

地点:长沙紫薇华天大酒店四楼湖南厅,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路与王家湖路交汇处(省检察院旁)

四、培训内容、主讲人

主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

主讲人:张新宝,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研究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总则草案起草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总编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省律协负责提供中餐;

2.由于会场容纳人数有限,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已报名人员,请全省律师按要求报名参加;

3.由于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本次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培训4课时;

5.参加人员请于9月15日上午8:00-8:30在会场签到;

6.各市州律师、省直会员所律师统一在所属市州律协、省直会员部报名。请各市州律协、省直会员部将参加人员名单于9月12日18:00前报省律协。

联 系 人:赵慧荣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邮     箱:hnlx1983ywb@163.com

报名表.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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