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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州律协惩戒工作分片走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98

各市州律协:

为进一步加强省律协对各市州律协惩戒工作的督导,加强省市两级律协会员纪律惩戒委员会(以下简称“惩戒委”)委员的沟通与交流,共同提高履职能力与水平,省律协决定成立工作组,对市州律协惩戒工作进行走访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方式

省律协成立2个工作组,两年内分别对全省14个市州律协进行惩戒工作走访调研,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惩戒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市州律协惩戒委的建设以及惩戒工作开展等情况。

二、走访时间

2018年10月下旬-2019年

三、走访内容

1.了解各市州律协惩戒委的建设情况,惩戒委委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委员变动情况;

2.查看近三年各市州律协的惩戒纸质台账(投诉案件登记表)、文书(含处分、不予处分、撤销案件决定书,回复等)及案卷材料,收集需要统一文书格式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各市州律协在执行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和省律协《违规行为处分程序规则》的问题和建议;

4.了解各市州律协前段时期惩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难点问题;

5.听取对省律协惩戒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人员

1.各市州律协主管惩戒工作的副会长、惩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必须参加走访调研座谈会;

2.邀请各市州律协秘书长参加。

五、其他事项

1.各市州律协按照走访内容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及惩戒委委员名册(注明委员的执业年限和担任惩戒委委员的年限)等其他相关资料;

2.工作组将根据走访调研的实际情况整理形成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调研报告(2018年度于11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为全省惩戒工作的培训提供针对性的方案,并根据走访调研成果汇编全省惩戒工作通用的文书格式等惩戒工作材料,印发给各市州律协;

3.各市州律协认真做好走访调研活动的对接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系人;

4.其他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喻  琪  84586211,18874012149

附件.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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