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2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32

厅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00851214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级强烈地震。省直所党委随即下发通知,号召广大律师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为灾区抗震救灾捐款。到521止,已有65个厅直属律师事务所通过省直所党委向灾区捐款共计421491.10元。为了进一步发挥厅直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现将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所(党支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做好部分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收缴工作,并于523上午12:00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将收到的党员自愿交纳的“特殊党费”及党员名单(请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交至省直所党委。省直所党委将统一上交上级党组织用于抗震救灾。

请各所同时将前期为灾区捐款、献血、参加志愿者等有关情况尽快报省直所党委。另请已捐款单位将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开具的“捐款收据”带来,换取省慈善总会开具的“捐赠收据”。

联系人:张雪林,电话:4586075

附件:

1、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2、支持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