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省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年会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7-10-2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93

10月14日, 省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在长沙举办了“公司法专委会年会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专题研讨会”,省律协会长李德文、副会长薛宏志、省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胡淇凭以及来自全省各地的律师共计约400人参与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邀请了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伟志和湘潭大学法学院彭熙海教授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涉及的相关问题与参会律师一起进行了专题研讨。为使律师培训既有理论深度,同时更贴近律师实务,组委会还特意安排了公司法专委会的刘志平副主任、周永恒委员、陈宇委员以及姬学云律师就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涉及的股东知情权、公司利润分配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几个方面规定,结合律师实务分别进行了专题发言。

为顺应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浪潮,会议筹备阶段,会务组为本次会议创建了主题微信群,并在会议资料上特意印制了微信二维码,为会议报名、会议通知的发布、律师交流和会议互动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会议过程中,与会律师通过微信平台对向特邀嘉宾肖伟志副院长以及彭熙海教授进行提问。同时,微信群中的律师同行也就上述问题进行解答或提出自己的观点,产生了非常好的互动效果。

本次会议线上线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与会人员既充分肯定《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进步与亮点,也深入探讨其存在的不足和遗憾。会议的交流成果对指导各位律师在法律实务中正确处理公司纠纷案件,提高业务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gsf.jpg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