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省律协在长沙召开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省律协正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参加会议,省律协监事会成员、正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厅律管处处长刘昌松应邀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杨建伟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分别对《湖南省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理事会议对召开第九届湖南省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宜进行了研究;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还分别就省律协其他工作事项进行了研究。
会上,杨建伟会长对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年度述职提出了要求。他明确提出,年度述职将采取表格式述职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参加律协要求的会议情况及请假事由、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工作效果、规定工作外的行业履职情况等内容。他强调,省律协领导班子成员、各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担任的行业职务与社会职务工作相冲突时,应以行业职务工作优先,保障行业履职成效;其年终考核评优情况将作为省律师协会推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