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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11-07-14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91

间:2010120

点:湘潭市盘龙山庄大酒店

主持人:戴志坚  

席:戴志坚   高向荣   李德文   杨建伟

  袁爱平   邢伟国   薛宏志  

贺晓辉   李凤祥   刘立新   邓文胜  

  宋开明   陈金石   蔡熙中  

张智铭   兰志龙     刘中杰

赵应平 陈英才   王治文   刘展伟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云景出席了会议

假:粟宝珍 高建平   余 缨   翟玉华

席:向新林   周爱梧 田立平 鲁纪文

会议内容:

一、听取、测评各专业委员会主任述职

会议听取了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的述职,并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为称职,优秀票较多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庞圣祥、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戴勇坚。

二、审议通过《湖南省律师协会2010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会议认为,经费预算是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安排,预算目标明确,在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突出了重点,加大了直接为律师服务,提高行业整体形象的经费投入比例。会议决定,通过《湖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省律协2010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

会议认为,《工作要点》指导思想明确,规划仔细,操作性强。新的年度做好这些工作,有助于提高律师的执业能力,改善执业环境,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引领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会议决定通过《省律协2010年工作要点》。

四、决定增补会员权益事务委员会委员

新《律师法》将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作为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责,秘书长作为律协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对于律协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权益的工作制度,协调与相关党政机关的关系,搭建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交流平台,畅通维权渠道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会议决定增补市州律协秘书长作为该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调整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会议听取了贺晓辉副会长关于调整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建议。会议决定,何建国律师担任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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