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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近段工作情况及二〇一一年工作思路和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11-08-2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96

一、近期工作进展情况

(一)明确要求,及时部署安排

一是根据湘创先发[2010]43号文件和湘司党[2010]87号文件的要求,我们转发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群众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律创先发[2010]13号),并根据律师行业特点和创先争优活动目标,把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律师事务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实现“三零”(零投诉、零惩戒、零处罚)目标;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管理情况等作为群众评议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主要内容。把带头依法诚信执业,模范执行“五不准”执业纪律和落实“三个一”实事情况等作为群众评议党员律师的主要内容。要求全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于201117日前完成1次以上群众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上级党组织和联点领导备存。党员的群众评议情况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统一建立专档备存。在结果运用上,规定了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满意率低于95%的党组织,年内不得推荐为优秀党组织,满意率低于95%的或者没有接受群众评议的党员,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党员。

二是根据湘创先发[2010] 40号文件要求,我们转发了《关于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的通知》(湘律创先发[2010]14号),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党员律师年度考核、奖励、表彰的内容,并作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起草的《湖南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核评价办法》中,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对律师行业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1211省委组织部传达了全国部分省(区、市)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主要精神,对明年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初步设想。会议结束后,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传达了会议精神,对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律创先发[2010]15号),对律师行业春节前领导点评等5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重点要求各市州、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在总结前段领导点评的基础上,于120完成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次领导点评。接受领导点评后,认真填写领导点评登记表,建立台帐,将点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

(二)统筹推进,注重工作结合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我们在工作安排上,明确将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内容与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评议工作有机结合。同时要求各市州、律师事务所将领导点评等工作与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结合起来,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避免了重复评议,多头考核。

(三)跟踪回访,狠抓工作落实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市州、各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对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文件下发后,我们先后于122429日两次就有关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情况,以网络沟通、电话询问和个别走访等形式进行了调查、访问。截至20101231,全省有205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群众评议,一般采取与律师事务所年终总结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这些已完成群众评议的党支部和党员群众满意率均已达到100%。各市州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均以文件形式明确将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党员和党组织工作考核。湘潭律师行业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已于121417日组织对市直属湘君等7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进行了群众评议和第二次领导点评,制定下发了《2010年湘潭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考评表》,召开创先争优活动专门工作会议。昌祥、崇民、亚元等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对群众评议、领导点评工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落实,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单位负责人、法律服务社区的社区主任等服务对象代表对事务所党支部、党员执业情况进行评议,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二〇一一年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思路及近期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法治湖南建设、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庆祝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全国律师工作会、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律师行业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社会民生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作出更大成绩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是保持律师行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把握新形势下律师行业特点,改进和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三个至上”的要求增强律师队伍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感性;保持律师行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践行律师“五者”要求;正确处理律师执业过程中“维权”与“维稳”的关系,服务发展大局。

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在融入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节奏和环境中创先争优;结合法治湖南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积极建言献策,在服务政府依法行政中创先争优;发挥行业优势,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公正廉洁执法中创先争优;进一步落实“三个一”实事,在惠民生办实事中创先争优。

三是围绕出台、实施《湖南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统筹推进律师行业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抓好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等保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律师党员队伍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四是向建党90周年、省党代会献礼。对党员普遍进行一次党性教育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史,宣传党的光辉历程、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实际行动向建党90周年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献礼。

(三)近期工作打算

1.切实抓好春节前领导点评工作。指导、督促各市州、各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完成本次领导点评,努力做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负责人都作点评,每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

2.开展群众评议和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将评议情况作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群众评议满意度低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限期整改;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结合“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进行宣传推荐,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3.规范全省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针对律师队伍流动党员较多,党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复杂等情况,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门规范。一是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接转凭据的使用;二是明确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权限和办理流程;三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区分了接转关系的不同类型。如,对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党员(指专职律师或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要求其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退(离)休后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要及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等。四是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检查督促。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进行摸底,并对各市州律师事务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进行督察。

4.继续抓好典型宣传和示范引导工作。深入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结合年度考核评比等工作,选树一批信得过、叫得响、学得到的身边典型。重点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把各级联点律师事务所办成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和科学发展示范点,培育一批先进典型,为今年“七一”表彰和2012年表彰作准备。

5.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工作。科学总结我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经验做法,进一步探索我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式方法,进行理论提升,推出一批有高度、有深度、有份量的创先争优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6.丰富创先争优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向建党90周年、省党代会献礼系列活动。结合党员政治生日,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结合“三个一”实事,开展党员奉献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七一”庆祝建党90周年召开表彰大会,对创先争优中涌现出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集中进行表彰;开通律师行业党建信息短信服务,利用移动媒体,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和信息互动;开展首届湖南省“十佳(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扩大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激发我省律师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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