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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律师行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14-03-27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96

按照市委、市局统一部署,323日下午,全市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娄底迎宾馆召开。各县市区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股长、市律师协会党委班子成员、全市近400名律师及律师实习人员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主管律师工作的政治部主任周纯清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喜群做了动员报告。市委督导组领导石峰、梁子生参加了动员会并对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

张喜群局长要求全市律师行业:一是要充分认识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迫切需要,是律师工作回应群众期盼、更好地服务群众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推动律师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把握律师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扎实抓好各环节工作要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内容上要突出整个律师行业作风建设,要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的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树立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解决行业和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是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有序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和市律协党委是抓好本单位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统筹兼顾,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把教育实践活动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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