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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17-08-2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17

本人文宁,系湖南法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身份证号码:430381199110237427,因个人原因不慎将实习律师证(18041601210026)遗失,现予以说明。

 

 

申请人:文宁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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