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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聘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公告

我司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组建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为我司提供各类专项法律服务,特邀请长沙市地区具有相应资质及相关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前来报名应聘,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法律服务的范围

我司专项法律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

1.证券类法律业务;

2.参与并购、重组等重大或创新业务的交易结构设计、尽职调查、配套法律文件的起草、风险控制方案拟定等;

3.不良资产处置;

4.仲裁与诉讼活动;

5.参与信托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商业谈判、项目评审专项论证及贷后专项检查、风险项目处置;

6.信托专项课题研究;

7.其他有需求的专项法律事务。

二、报名条件

1. 按规定通过年检,具备提供相应法律服务的资质、能力,业务声誉和口碑良好,内部管理规范,无不良记录;

2. 主要合伙人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其他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业务理论水平和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操守,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行为,也未受到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

3.了解、熟悉信托行业,有为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各类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社会资源;

4. 律所成立于2004年以前(特别优秀团队重组的新所除外),目前机构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在湖南省长沙市区,但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有分所或总所的优先;

5.在册执业律师人数超过50人,其中金融方向律师不少于5人,且至少2名金融方向律师执业时间超过5年;

6.获得过“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及以上称号或在某一领域具有特别业务优势的优先。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12120141231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超过报名期限我司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财信大厦805室风险合规管理部

联 系 人: 何望中 

联系方式: 0731-85196803

3.报名材料:

⑴提供本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书、参与选聘申请函(格式自行设置)各一式两份;

(2)本律师事务所情况简介(含内部管理模式)及其负责人或合伙人、核心服务团队成员简介;

(3)律所业务优势及特长;

(4) 核心服务团队成员主要业绩;

(5)已经承办完成的复杂、重大的典型案例(与金融证券相关)简介;

(6)提交《优惠收费承诺书》一式二份,《优惠收费承诺书》格式自行设置,主要内容为在湘价服[2006]176号《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能够给与我司的最低优惠。

四、特别声明

1.入选本次我司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的律师事务所,仅代表具有接受我司委托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的资格,并不代表即刻从事此项业务,我司将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从中介机构库中随机选取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委托其开展专项法律服务。

2.报名人须按本通知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报名材料,我司不退还报名人递交的报名材料(资格审验时提供的原件除外)。

3.我司先对报名机构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条件的,我司将约谈沟通;不符合条件的,我司将不再另行通知。

4.本公告在我司网站、湖南省律师协会、长沙市律师协会网站同时发布,我司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5.工作方式及其他要求,请具体参阅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untic.com,或直接与湖南信托工作人员联系。

特此公告。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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