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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操作实务专题研讨班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如何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化和规范,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协调、组织和引导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真正发挥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政府决策高参作用、依法执政推进器作用及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作用,是当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为更好地推动律师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高律师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能力,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继续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操作实务专题研讨班。欢迎各单位安排人员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函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现代政府为什么需要法律顾问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

3.政府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能

4.政府法律顾问的权利

5.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与程序

6.政府法律顾问的职业素质与伦理

7.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国的实践

8.我国政府法律顾问的现行模式及组织实施

9.律师担任政府顾问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10.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法律问题

二、参加对象

各人民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司法厅(局)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

三、主讲专家

本专题研讨班届时将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理论与实务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授。

四、时间及地点(共两期)

第一期 2015年8月15日-17日  成 都

(报到日期:8月14日,星期五)

第二期 2015年8月22日-24日  拉 萨

(报到日期:8月21日,星期五)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800元/人(含场地费、专家费和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法

1.参加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尽早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会提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具体报到地点、时间安排和乘车路线等事宜。

2.会务组联系方式 :

电 话:  010-89943297      传 真:010-89943297

联系人:王小羲          E-mail:zgfxhpx@163.com

3.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 话: 010-66188780           联系人:王晓舟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本中心培训项目会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cls.org.cn)上公布。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附件:报名表.doc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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