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信息
关于举办破产案件审理与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决定大背景下,未来破产案件将大量增加。破产案件涉及资产重组、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一系列关系,错综复杂,审理难度颇大。而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和解并称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程序。但重整案件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如何正确理解重整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在实务中恰当操作与管理重整案件,成为破产律师,特别是破产管理人的挑战之一。为推动强制清算案件类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系列司法解释及法律实施有关衔接的规范文件;另外“关联企业破产司法解释”出台在即,《破产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也在抓紧制定中。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正确理解和适用《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探讨破产案件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及审判对策,提高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的业务技能,指导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关联企业破产,规范破产管理人操作,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将举办“破产案件审理与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神州法培(北京)教育咨询中心

二、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6年3月17日

会议时间:2016年3月18日—20日(三天全天学习)

会议地点:长沙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3月11日

四、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29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  洋

手    机:136 9145 4029         在线QQ咨询:632873491

传    真:010—65800711       

报名邮箱:yuyangedu@126.com

 

附件: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doc

附件2:报名表.doc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神州法培(北京)教育咨询中心

2016年1月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