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市律协惩戒工作会议在湘晋所召开。会议应到17人,实到11人,杨巧、张炯、何国宏、文永康、刘亚辉请假,凌跃进缺席。市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刘冰莲、市律协秘书长袁晓健、副秘书长黄虹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新修订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中的部分条款;分管惩戒工作的市律协党委副书记、省律协惩戒委员王湘屏介绍了正在修订的(湖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惩戒规则)讨论过程;按照市律协会长办公会修改意见,对《湘潭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管理办法(草案)》进一步予以完善,本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惩戒委员应具备条件及惩戒委员履职中应遵守的规矩作了相应规定;通报并总结了2017年度受理的投诉案件情况,今年,惩戒委立案查处投诉案件6起,已处理3件,仍在办理中2件,延期1件,其中1件给予了行业处分。
市律协秘书长袁晓健对惩戒委各委员认真办案的态度和为行业默默奉献的精神予以高度赞赏,并就增员充实惩戒委力量的情况进行说明:鉴于执业人数逐年增长,惩戒工作任务不断加重的现状,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市律协副会长全部充实到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参与办案,其权利职责与原惩戒委员一致。
市司法局公律科长刘冰莲,对惩戒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转变观念,高度重视惩戒工作;二是强化自身能力,规范履职;三是要严格遵守规则制度,确保程序到位、法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