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湘潭市民商法学会荣誉会长、原湘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符国保和湘潭市民商法学会会长谭实理等一行五人,代表湘潭市民商法学会向事务所授予“副会长单位”牌匾,授牌仪式在我所会议室举行。
授牌仪式结束后,湘潭市民商法学会荣誉会长、湘潭市民商法学会会长与我所律师亲切合影,并就民商法学会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讨论。我所主任齐国新律师表示,本次民商法学会对我所的授牌是对我所工作的认同与信任,我所将继续秉承法学会工作进路与研究理念推进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扩大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贡献智力成果。
2017年11月30日,湘潭市民商法学会荣誉会长、原湘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符国保和湘潭市民商法学会会长谭实理等一行五人,代表湘潭市民商法学会向事务所授予“副会长单位”牌匾,授牌仪式在我所会议室举行。
授牌仪式结束后,湘潭市民商法学会荣誉会长、湘潭市民商法学会会长与我所律师亲切合影,并就民商法学会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讨论。我所主任齐国新律师表示,本次民商法学会对我所的授牌是对我所工作的认同与信任,我所将继续秉承法学会工作进路与研究理念推进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扩大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贡献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