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门、专业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门、专业委员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的职能作用,经第七届市律协会长办公会(扩大)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设置维护会员权益等7个专门委员会和刑事等9个专业委员会。现就申报第七届市律协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设置
(一)专门委员会
维护会员权益委员会、会员纪律惩戒委员会、战略发展与文化宣传委员会、女律师专门委员会、财务与资产委员会、青年律师与人才培养委员会、参政议政与公益事务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
刑事专业委员会、民商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及公职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涉外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二、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产生的方式
根据《湘潭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采取律师申报、市律协遴选、会长办公会决定的方式产生。
三、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的条件
(一)委员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热心律师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2.须专职执业2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有一定的业务研究能力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3.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
4.能积极参加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各项会议、活动。
(二)主任、副主任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热心律师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2.申报主任须专职执业5年以上,在本业务领域有较高的理论和业务水准;
3.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能够较好完成市律协交办的任务。
四、报名方式
(一)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推荐。
(二)请报名律师填写相关报名表(附件1、2),并于9月28日17:00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邮箱hnxtslsxh@163.com,纸制版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赵熙,联系电话:0731-58239107。
五、其他说明
(一)每名律师可申报三个委员会。
(二)申报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的律师,其主要业务方向应与所申报的专业委员会相一致,并应在申报表上如实填写近五年的相关业绩情况。
(三)申报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律师,同时应当提交所申报的专门、专业委员会本届的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
附件:
1、七届市律协专门委员会成员申报表
2、七届市律协专业委员会成员申报表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