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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第三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351

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的实习考核工作,确保实习期间实习质量,提升实习人员专业水准,根据省律协《湖南省申请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现就2020年度第三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实习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年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上显示时间)、参加省律协集中培训合格,通过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平台(如法网)向市律协提出实习考核申请人员。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材料审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和掌握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实习人员的举止、涵养、语言表达能力;职业道德理念以及基本的职业素养;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对实际事务的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

三、考核程序

(一)审查材料。实习人员应通过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协提交下列材料作为考核依据。

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

2、《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3、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4、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5、实习人员撰写的1篇不少于3000字实习总结(小四仿宋字体、行距20、双面打印);

6、实习人员参加实务训练撰写的200篇实习日志(小四仿宋字体、行距20、双面打印);

7、10份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模版见附件)

市律协秘书处对实习人员的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材料审查过程中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审查员直接将材料退回并作延期考核处理。

(二)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规定,部分社会法治理论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组织面试。市律协实习考核委员会组织面试考核小组采用答辩的方式对实习人员进行面试。

(四)网络公示。对经材料审查、笔试和面试合格的实习人员名单,在市律协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通过材料审查、笔试、面试和公示的实习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形成最终考核意见;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视情况进行复核、重新考核或延长实习期。

四、时间安排

1、报送材料时间:11月9日-11月13日

2、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平台(如法网)提交实习鉴定书和实习人员登记表截止时间:11月13日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熙

联系电话:58239107

附件:实务训练项目工作文书(模板)

 

 

 

                                     湘潭市律师协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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