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常德市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常德市律师协会章程》,在常德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全市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常德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6年。多方面的原因未能及时进行换届选举,2010年2月,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常德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德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为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常德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律师维权委员会、纪律惩戒委员会、财务委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维权、查处、会费管理等事宜。同时,常德市律师协会还成立了刑事辩护、民商事和行政与非诉讼业务3个专业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律师开展相关法律服务。
常德市律师协会现有团体会员49个,其中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39个,法律援助机构团体会员10个;个人会员488人,其中执业律师会员453人,法律援助律师会员35人。
根据《律师法》和《常德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常德市律师协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整体执业水准;
(三)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指导、检查和督促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工作;
(五)组织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监督和检查,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六)组织开展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八)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奖励和惩戒;
(九)受理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申诉;
(十)宣传律师工作;
(十一)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
(十二)组织律师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十三)开展律师福利事业;
(十四)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增强律师行业的抗风险能力;
(十五)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拓展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十六)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