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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二)》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4195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加深我省律师对《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省律协决定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二)》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湖南省律师协会

承办:继续教育培训委员会

协办:点睛网

二、参加人员

全省社会律师、法援律师、两公律师和实习人员自愿报名参加。

三、时间地点

时间:3月17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潇湘华天大酒店(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

回放时间:2024年4月1日起登录点睛网进入听课中心进行回看,自进入“点睛网”点击播放课程之日起60日内可循环播放,但只记录一次课时。

四、培训主题及主讲人

主  题:《刑法修正案(十二)》理解与适用

主讲人:刘静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五、直播参与方式

线下:请有兴趣参加线下讲座的律师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限额300名,报名截止至3月14日12时,未报名的律师将无法线下签到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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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放参与方式

电脑端:打开浏览器→输入 www.zfwx.com 进入律师学院主页→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右上角我的中心→左侧听课中心→未听课程→学习

手机端:安装点睛APP→进入“点睛云”首页→选择“律师学院”→点击右下角“我的”→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手机端右下角我的→听课中心→未听→学习

登录账号:执业证号后六位或者手机号

登录密码:123456(如更改过密码用更改后密码登录)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讲座计入继续教育培训4课时。

2.本次讲座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省律协负责提供中餐。

3.线下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全程参加培训,不得派其他人员代为参加,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4.无点睛网账号、账号无法正常登录或课程不能正常观看的学员,可与点睛网教务班主任联系。

5.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载链接可安装点睛APP:http://t.cn/RhNi6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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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培训可扫码进入点睛网湖南教务服务群,听课中遇到问题可在群内联系点睛网教务班主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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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请各市州律师协会及时转发通知。

点睛网联系人:史丽丽18600653627(微信同号)

省律协联系人:刘媛0731-84586322

联系邮箱:hnlx1983ywb@163.com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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