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4日讯(记者李宁 通讯员 刘岳)今天是新年第一个工作日,宁乡县灰汤镇的农民工周新春专程赶到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感谢长沙市律师服务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团在2天时间内帮他争取到工伤赔偿款8.4万元。
2010年9月18日,周新春在某工程项目部工地做泥工,右手被砖头砸伤,构成九级伤残。由于施工单位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周新春被迫带伤出院。周新春的小孩正在读书,父亲卧病在床,全家主要靠他打工的收入糊口。受伤后,他家一下子陷入困境。2010年12月28日,在多次索要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周新春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拨通了长沙市律师协会0731-84435688农民工维权热线,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程建宏律师承办该案。
程建宏当即展开调查,全面掌握了周新春的受伤情况和本案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主体。程建宏直接找到项目部工地,向负责人反复宣传农民工维权法律规定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希望项目部能主动对周新春的受伤作出合理赔偿。经双方充分协商,项目部同意支付全部医疗费2.4万余元,再支付后期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偿金等各项费用6万元,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2010年12月29日,周新春收到了项目部支付的全部赔偿款,一起历时3个多月的赔偿纠纷,仅用2天就在律师的无偿帮助下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