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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晓明:增强法治观念 树牢法治思维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南
发布日期:2024-08-2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5

沈晓明主持十二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十次集体学习

增强法治观念 树牢法治思维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南

毛伟明李殿勋出席


8月22日,十二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第四十次集体学习。省委书记沈晓明主持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思维,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省委副书记李殿勋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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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十二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四十次集体学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创新》为题作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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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应邀作辅导报告。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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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晓明主持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充分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正确选择。要正确处理党和法的关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决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挡”,决不允许徇私枉法、凌驾于法律之上。要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既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更好实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要正确处理法治和德治的关系,既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又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推动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正确处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关系,充分认识法治化对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作用,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以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进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在湖南落地见效。要着力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改废释纂,以良法促进法治、保障善治。要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省市县三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健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在更高起点上建设法治政府。要着力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把强化制约监督贯穿执法司法各方面各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着力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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