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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促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1-08-10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79

83,湖南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促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意见》(湘司发〔201178号),要求各市州司法局、律师协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726,湖南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20111月和201011月,省委书记周强和省长徐守盛分别就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建设法治湖南作出重要批示。根据司法厅党组的总体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湖南建设中的作用,结合全省实际,出台了该意见。

意见指出,投身法治湖南建设,是律师工作服务大局、强化职能作用、实现创新发展的现实要求,是律师行业进一步提升社会地位和影响,改善执业保障条件,创造法律服务良好社会环境的有效途径。在法治湖南建设中,全省律师行业既负有贡献智慧力量的责任和使命,又面临自我发展的重大机遇。

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掌握《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所确定的任务和内容,抓住机遇,与推进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相结合相统一,大力改进加强律师工作,努力开创全省律师工作的新局面,为法治湖南建设不断作出贡献。

意见要求,要充分运用律师行业专业优势和智力资源,组织开展法治湖南实践的对策课题研究,为法治湖南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培育法治湖南建设的社会氛围。要适应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忠实履行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责,推动地方法治建设;疏通律师参政议政渠道,进一步支持代表委员工作。要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要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拓展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领域,组织律师参与复杂矛盾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推进多样化高水平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要切实履行律师“三维护”的职责使命,推进律师业务开拓创新,提高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适应和保障公正廉洁司法;扩大法律服务在群众工作中的作用,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法律服务的功能作用。

意见指出,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扶持保障,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以提高律师服务法治湖南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素质建设,做法治文明的示范者、传播者和建设者。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注意总结工作成果,树立先进典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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