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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新破产法适用法律实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1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76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定于2009410日至13日在北京举办“新破产法适用法律实务培训班”帮助广大律师全面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新破产法,进一步提升律师业务水平。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有意参加的律师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报名表自行报名,同时将报名表传真至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高 晶 波

话:07314586322

真:0731--458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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