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出台的《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提出:“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购买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同年9月,湖南省法律顾问团成立,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多家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省怀化、保靖等市县也成立了法律顾问团或聘请了法律顾问,有力的促进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余缨代表建议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制定《湖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监督实施;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库;总结各地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先进经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聘任体系;把聘请法律顾问的内容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针对2011年央行多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民间融资不规范导致经济纠纷频发,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等问题。余缨代表建议完善金融机构监管措施,培育合法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加大扶持力度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民间融资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大力加强股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完善股权交易制度和规则;支持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强化中小企业征信意识,鼓励银行逐步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构架专业中介机构服务桥梁,提升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