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律师事务所抗风险能力,保障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维护全市律师的合法权利,常德市律师协会从2012年起为全市执业律师统一购买了工伤保险。
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对劳动者因工伤而得到的特殊保护更加有力,体现了对人权和生命的尊重。但过去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忽视了对劳动保护的重视,在为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投保方面存在缺陷,万一出现重大工伤事故,律师事务所将面临很大风险。常德市律协通过调研,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和部分律师的意见,决定由市律师协会出面,为全市执业律师统一解决工伤保险投保问题。
常德市律协多次与市人社局、市工伤保险处联系沟通,宣传解释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行业管理机关,由市律师协会出面统一为全市律师购买工伤保险,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又符合全市律师利益,还便于保险管理机关实际操着。通过市律协的积极宣传,得到了市工伤保险处领导的理解和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用由劳动者聘用单位解决,即律师的投保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来承担,但鉴于目前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不健全,律师事务所积累不足,不能为律师购买工伤保险,常德市律协采取“两个一点”的办法来解决律师投保费用的问题,即市律师协会补一点,律师个人担一点的办法,解决了律师的工伤保险。下一步,常德市律协将积极推动律师事务所健全管理体制,改善分配方式,增强合伙人的风险意识和管理责任,促使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