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湘潭市律师协会、湘潭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侵权责任法》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执笔人陈现杰博士主讲,全市300多名律师、仲裁员参加。
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属于民事基本法律,是保障公民、法人的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规范。这部法律是仲裁员、律师、法制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要经常运用的。陈博士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逐条对《侵权责任法》进行了诠释。30分钟互动环节,听众踊跃提问,陈现杰博士详尽地解答了20多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