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律师法》的实施,得到了广大律师的欢迎。有的地方,确实为律师的依法执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但也应看到,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律师的执业尤其是刑事辩护的执业活动遭受到或这或那的阻碍:有的案件在整个侦查阶段根本不让受托律师会见嫌疑人;有的办案机关明确通知看守所,律师会见嫌疑人时必须经办案机关同意;有的变更羁押场所,不告诉律师致使律师无法会见;有的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让律师依法复制案卷材料,如此等等,都为律师的依法执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推动《律师法》的贯彻实施,改善律师的执业尤其是律师的刑事辩护执业的环境,省律协拟向省人大、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法院提交一个律师执业环境的调查报告,并拟报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形成一个《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座谈会纪要》,为此决定于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省委接待处三楼六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市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会议重要,所有参会人员不得请假。
四、会议要求:请参会人员至少收集整理5个各地贯彻执行《律师法》正反方面情况的典型事例,并形成书面材料。事例要求有具体的当事人、案由、正反方面的行为及其实施者所持理由等能反映事例全貌的基本情况。参会人员如不履行这一参会义务,属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则按照《湖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经省律协秘书处核实,视为辞职。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