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石喻华
湖南纽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周 烜
自加入WTO以后,我国市场竞争规则日益与国际接轨,随着经济危机的爆发,我国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也急剧增加。发达国家的企业凭借其有着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商业策略和诉讼经验,向我国发起了知识产权诉讼大战,我国诸多企业成为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打击对象。
关键词:知识产权 涉外知识产权 政府支持 维权策略
2010年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的ipad 商标侵权案件最终达成和解,由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约三亿八千万人民币)。而2011年苹果公司诉三星公司抄袭其技术、用户界面及风格的专利诉讼案件,法院一审裁定三星公司向苹果公司赔偿10.5亿美元(约六十六亿二千万人民币)。
近年来,这样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频繁地发生,然而我国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专门的技术研发部门和相关制度,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懂得如何把经营战略的重心放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基点上来,特别是在涉外经济活动中不重视知识产权雷区的规避与权利的维护,在维权能力不足、应对诉讼经验缺乏的形势下,我国企业涉外经济活动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我们不得不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涉外知识产权是指企业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在涉外经济活动中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个部分。
美国专利界认为凡是太阳底下的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这句话体现了美国对于知识产权极为维护的态度。美国两百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中《贝多尔法案》成为其最重要的里程碑。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是采取司法保护的方式,在企业的涉外知识产权方面尤为重视,保护美国在海外的知识产权已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重要任务之一。其中著名的特殊301条款规定,美国的贸易谈判代表每年提交一份拒绝有效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国家名单,并在30天内调查这些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情况,然后决定是否进行报复性措施。由此可见美国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
作为专利制度的发源地,英国则侧重于寻求知识垄断和流动的平衡。在其长期的发展中不断鼓励创新,推动技术的转化,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同时强调利用知识产权平衡其保护水平和知识的流动性。近年来,英国专利局形成了新的特点:以消费者为中心和快速反应。英国还积极与欧盟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为建立统一的欧洲专利做出了不少贡献。
作为依托知识产权而崛起的韩国,同样也十分注重保护自己在海外的知识产权。2006年韩国就颁布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政府对国内的企业及个人涉及海外的知识产权纠纷时给予审判及诉讼费用的补贴援助。韩国现已形成了以企业为主,政府、行业协会及驻外经商机构共同参与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动机制。
知识产权的保护,离不开法律的支持,离开了法律的支持,所有的都是空谈。
[1]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是相对落后的,在法律方面的保护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加快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步调,在短短的几十年内,陆续颁布并实施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加入了《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但是从客观角度分析,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编制还不够科学,没有有效贯彻结构优化原则,缺乏统一的法典化安排。从立法程序上来看,透明度太低,没有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同时,对于法律规定的赔偿额度也不高,惩罚力度不大,因此对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是不够的。
在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将法律保护有力地贯彻执行到位。虽然我国已有了较为完善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但是从司法角度而言,我国的司法保护力度还有待加强。入世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我们承担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也越来越重。[2]如何从司法实践对知识产权进行适度保护是知识产权案件在审判中需要考虑的问题。我国司法机关现阶段对于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严重,这也阻碍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发展。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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