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青年律师在座谈中,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的组织、协调、引领作用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和扶持等方面,站在全市律师事业发展的高度,结合自身执业体会,提出了一些观点新颖、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努力搭建服务平台。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多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律师工作,引起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律师工作。与法院、检察、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多加强沟通,协调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多组织律师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搭建平台,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力,提升行业社会地位;二是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学习外地的经验,争取财政提供律师党建、公益活动、专业培训以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专项经费;三是要创新人才培养方式。争取把律师人才培养纳入政府人才培养范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改革律师培训方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增强互动性、实效性。引导律师积极参加各个专业委员会活动,并纳入培训课时。可采用全市统一招聘、统一指派的方式引进律师;四是要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可成立长沙律师学院和设立青年律师发展基金,启动青年律师培养工程,建立专门的实习律师基地,从职业道德、执业技能、执业心态、业务拓展等全方位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建立青年律师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强化律师事务所培养青年律师意识。创造条件,为青年律师贷款提供帮助;五是要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交流,通过开展专题宣传、以案说法、优秀律师事迹介绍等形式,充分展示我市律师的执业风采。开展各种形式的表彰评选活动,主动与共青团及劳动、妇联等部门联系,组织律师参与“五一”劳动奖、优秀青年卫士、“三八”红旗手等评选活动;六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在全市形成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的格局。可考虑建立全市律师行业电视电话会议传输系统。
在听取了大家发言后,陈海波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12年在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律师工作取得了新进步。2013年司法行政部门和协会将突出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律师工作,争取将律师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重要目标、重要政策纳入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步伐。与发改委等部门共同搭建律师业为重大项目、重大产业提供服务的平台。发挥全市律师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努力解决律师执业环境的问题。加强律师对外宣传力度,不断形成有利于律师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二是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将律师工作放到服务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规模、效益、品牌,努力为长沙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效能,从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方面,提供最符合群众需要的法律服务。协会将为广大律师提供周到服务,努力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在业务培训交流、加强宣传、扩大律师社会影响力、提高律师社会地位、组织律师参政议政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三是关注青年律师成长。制订规划,完善机制,加大青年律师培养的步伐,逐步解决我市律师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性不强、高层次人才短缺等问题。积极营造律师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鼓励律师事务所改革用人机制,吸引聚集人才,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不断加强青年律师的培训,帮助青年律师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更新知识,培养更多的懂政治、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的专家型律师,促进律师队伍逐步向复合型、专业型、高层次方向发展,不断增强我市律师参与市场竞争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县级检查员、协会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大跃主持。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协会秘书长付利军,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张晓红,协会副秘书长周丹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