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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所党委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14-06-0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81

65上午,省直所党委在省委招待所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活动,邀请省委党校龚永爱教授进行了集中授课,省直所党委委员、省直会员所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学习活动由省律协秘书长周爱梧主持。

教授的讲课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指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群众的选择,讲述了党脱离群众所带来的危害、中央与地方沟通不畅可能带来的巨大灾难,以及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党所面临的“四大考验”与“四大危险”。二是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在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背景下,党员必须时刻保持优良的作风。三是当前存在的各种不良作风。从各方面列举了部分党员存在的作风问题。同时,教授还结合律师行业的特殊性以及重要性,提出律师党员应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以《党章》、《律师法》为参照物找差距、明方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

在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讲授过程中,教授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旁征博引,从多个角度对群众路线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要求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与讲解,全场党员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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