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精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聘请合同中约定了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了法律顾问应当以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有关会议、参与谈判、个别咨询、委托代理、专项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南县司法行政系统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和重大事项风险防范提供法律意见和进行法律论证;为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制作的重大经济项目合同和重要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审查;协助处理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
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将为南县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提升行政能力、防范行政事务法律风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