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由省律协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医疗纠纷律师代理与审判对接座谈会”在长沙举行。省律协贺晓辉副会长致开幕辞。
上午的主题发言由医疗委委员张专律师主持,医疗委委员周宇君律师首先就司法鉴定中存在的过度商业化、鉴定人专业资质、鉴定程序、鉴定依据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从病历审查、质证与重新鉴定、法院专家证人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医疗委副主任邹端阳律师从医疗纠纷案件的司法现状着手,就医方代理面临的诸如鉴定机构的趋利性、执法不公、患方偷取甚至抢夺病历责任不明等七大问题提出了医方的困惑与应对。医疗委副主任邹健律师从患方代理人角度指出目前患方维权过程中存在获取病历难、立案难、鉴定难、举证难等九大问题,提请与会代表以问题为导向从律师代理、鉴定与审判角度为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出谋划策。医疗委委员邓子青律师作为市州律师代表,分析了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医患纠纷案件处理的难点与困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丁念红庭长结合医疗纠纷案件审判实践,就案由选择、当事人确定、举证责任分配、技术鉴定、赔偿项目及标准等方面存在的十五个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并一一提出了具体的裁判对策。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阎翰主任着重介绍了12年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有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的新问题及新情况对律师代理及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省妇幼保健院医务部李博主任作为医疗机构代表,指出了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机构面临的新问题,明确了医方的应对策略及努力方向。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法医学系、湘雅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蔡继峰教授作为司法鉴定机构代表,就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听证、鉴定及出庭作证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下午的座谈由医疗委主任杨美莲律师主持。参会人员结合上午的主题发言,重点围绕医疗纠纷案件的技术鉴定问题,如全省从事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准入门槛过低、鉴定能力不足、受案范围不明、鉴定期限过长、鉴定程序不规范、回避制度无法落实、参与会诊临床专家身份合法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审判机关工作沟通和对接、对鉴定机构考核机制不畅、法院如何建立统一的鉴定机构库、统一伤残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标准等问题收集意见、展开讨论和进行合理化建议,省高院司法装备技术处主管鉴定工作的负责人、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主管鉴定工作负责人就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详细介绍了他们今后的工作重心和具体工作计划;就审判中存在的如电子病历法律效力、《侵权责任法》第58条推定过错的范围及责任比例承担、主要赔偿项目的认定原则、封存残余液体的送检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北京市律协医药委副主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良钢律师作为会议特邀嘉宾,就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一一进行了点评,并着重介绍了北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本次会议对医疗委的工作及我省律师在医疗纠纷中的积极作为具有很好的推介作用,并充分展示了我省律师的风采,发出了律师专业的声音。
省高院、部分市州中院、长沙市各区法院民一庭及司法技术室有关负责人,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人,省律协医疗委全体委员及部分市州律协指派的律师代表,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湘雅司法鉴定中心等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湘雅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多家医疗机构代表,湖南师大法学院教授,特邀全省专门从事医疗纠纷代理的专业律师等共计130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