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长沙律协在长沙律师学院举办了“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与应用实务”专题培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丽娟法官担任主讲人,全市200余名律师参加培训。
张丽娟法官结合自己近30年的审判工作经验,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背景和修改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讲解,着重从宗旨和制度的创建、主体与受案范围、立案登记制度、管辖的创新、当事人及代理人资格规定、证据及举证责任的分配、审理与判决形式、先予、停止及不执行法院判决规定、检察对诉讼的监督、几个期限的修改等十个方面对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她结合行政审判典型案例,从建设法治政府的角度,对实施新《行政诉讼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与热点问题进行了剖析。她深入浅出的讲课方式,让参加培训的律师对新《行政诉讼法》有了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此次培训内容充实、案例丰富,对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