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阅卷零障碍,一张光碟全带走”,这是一位律师最近到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阅卷的感受。
日前,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到市律师协会进行调研,听取律师对检察机关工作以及如何加大对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律协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参加了座谈。律师们对检察院案管中心及相关检察工作提出了相应建议,就广大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执业保障问题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积极建言献策。
保障律师阅卷权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北湖区检察院纪检组长肖武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案管中心畅通律师阅卷的举措。2014年9月22日,北湖区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联合出台了《刑事案件受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侦查环节由公安机关负责将案件材料全部扫描制作成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一并移送给检察院,并保证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检察院案件管理室用专用计算机接收并保存,这些电子卷宗被同步转存至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内,直接提供给案件承办部门使用,同时也供律师调阅。检察院案件管理室在审核完律师的相关手续之后,即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碟交给律师带回去阅卷。
今年3月1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刑事案件受理、移送工作的规定》,北湖区检察院电子阅卷的试点经验已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在不久的将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均可为律师提供“光碟阅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