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
法制日报培训部拟于2010年10月23日至10月26日、 10月30日至11月02日分别在昆明和深圳举办“新《国家赔偿法》理论与实践”高级研讨班。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已经于2010年4月29日获得通过,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了帮助广大律师全面了解《国家赔偿法》修改的意义、总体情况;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多元化及其适用问题;国家赔偿程序的简化及其适用问题;国家赔偿费用保障机制和赔偿标准、赔偿方式的法律适用等问题。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有意参加的律师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报名表自行报名。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O一O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