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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协会2010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519

湖南省律师协会2010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2010120日省律协第五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根据《湖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会费的收缴实行预算、决算制度,现制定省律协2010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2010年是省律协第七届理事会任期的第二年,经费的预算围绕理事会的中心工作,在确保日常管理工作开支的前提下,突出重点、加强培训,积极组织对外交流,不断创新,为确保律师行业管理和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好后勤保障。

一、2010年可用于预算的经费为850.92万元

根据2009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执行情况,预计2010年省律协会费收入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部分省直律师事务所下放至长沙市管理,会费收入相应减少。上年律师教育学院节余31万,利息收入预计约20万元以及上年节余的199.92万元,2010年可用于预算的经费共计850.92万元。

二、2010年度经费支出预算646.56万元

(一)会议费36万元

1、召开常务理事会3-4次,约需8万元(2万元×4次)

2、召开理事会一次约需10万元整

3、召开市州秘书长会议约需6万元

4、召开省律协表彰大会约需12万元

(以上会议包括食宿、交通、租场及资料打印等费用)

(二)省直会员部工作经费 30万元

(三)省律协党建工作经费 10万元

(四)编制会刊业务资料费 70.12万元

1、印刷费 会刊5/本×7000×6=21万元

业务资料4/本×7000×12=33.6万元

2、会刊稿费 400/万字×10万字×6=2.4万元

3、编审费   3640元×6=2.2万元

4、校对费   30/万字×20×12=0.72万元

5、邮寄打包费 会刊   3000/期×6=1.8万元

        业务资料4500/期×12=5.4万元

6其他资料印刷费约需3万元(例如信封、信纸、资料袋等)

(五)下拨律师人才市场 6万元

(六)律师培训费75万元

1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培训班540人,约需8万元

2、举办3-5次执业律师业务专题培训,约需18万元

3、举办3-5次专题讲座,约需18万元

4、举办党外骨干律师培训班60-80人,约需5万元

(以上培训包括资料费、授课老师酬金及往返路费、制作光盘资料等)

5、与点晴网络律师学院合作开展全省律师网络培训,约需26万元

(七)专门专业委员会活动经费 60万元

(八)律师业务推广、对外交流及律师学习宣传费 40万元

1、律师业务推广费10万元

2、宣传费用10万元

3、对外交流考察学习考察费10万元

4、律师文体活动费10万元

(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 45万元

(十)律师扶助经费 30万元

1、支持贫困地区律师业发展费及救灾扶贫 22万元

2、慰问生病住院律师及对特殊困难的律师补助5万元

3、春节慰问历届省律协老同志及有关人员3万元

(十一)上交全国律协会费 29万元

(十二)接待费 15万元

1、 接待全国律协领导来湘考察,检查工作 4万元

2、 接待市州律协等有关人员 4万元

3、 接待外省市区律协来湘考察、交流 4万元

4、 与政府、民政、财政、税务、社保、外办等单位进行工作协调3万元

(十三)差旅费 10万元

(十四)解决律师税赋、三难问题工作经费 7万元

(十五)联系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等部门工作经费 5万元

(十六)省律协网络使用费、维护费、主机托管费10万元

(十七)企业信息查询布点经费 3万元

(十八)车辆使用、维修、保险费16.1万元

1、使用费   新车   20000公里/年×1=2万元

2790号车 35000公里/年×1=3.5万元

别克商务车28000公里/年×1=2.8万元

2、车辆保险费1.8万元

3、车辆修理保养费3万元

4、车辆规费3万元(包括停车费、洗车费、过桥费)

(十九)因原“湘OD093警”车已报废,需购置新车一台(包括车辆购置税、上牌费用等) 40万元

(二十)律协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补贴等费用44.64万元

1、省律协现有工作人员15名,除厅机关3名在编,其余12人按每月人平工资2400/人×12人×13=37.44万元

2、高温、防寒、节假日补贴、加班费500/人平×12×12=7.2万元

(二十一)律协机关工作人员社保费 7.8万元(2900/人平×8人×28.1%×12月)

(二十二)工会活动费2万元(按每人每年1200元计算)

(二十三)办公用品购置维修及办公费34.9万元

1、 日常办公用品6万元(包括各种零星添置、打印机更换)

2、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维修4万元

3、 订书刊杂志、资料2万元

4、水电费 2500/月×12=3万元

5、物业管理费13.9万元

6、文印费5万元(含文件、资料、简报)

7、邮寄费1万元

(二十四)会长经济补助 10万元

(二十五)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费用 10万元

三、编制2010年经费预算说明

2010年的经费预算判定是在保证足额收取应收会费的前提下,经费开支加大直接为律师服务,提高行业整体形象的经费投入比例。全部经费指出可分为三部分:一是直接为律师服务的费用525.22万元,占总支出的81.23%;二是间接费用99.34万元,是维持省律协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包括工资办公经费等,占总支出15.37%;三是支持贫困地区律师业发展及扶贫救灾社会公益事业22万元,占总支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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