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女律师工作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将调研活动覆盖到每个女律师,认真做好附件二与附件三的统计和填报工作,并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二个附件表格填好保送省律协秘书处。
联席人:魏绍晖
电话:0731-4434965
传真:0731-2240012
附:《关于女律师工作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05年11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为了推动女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全国律协女律师会将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开展女律师工作情况调研。通过全面了解各地女律师的人员分布结构、执业状况、听取各地律师协会及女律师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摸清全国女律师的基本情况,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现将调研活动的具体内容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了解女律师组织的建设及人员设置情况。重点了解女律师专门工作机构的人员设置、规则制定及工作开展情况。
2·了解各地女律师的基本情况,包括;人数、年龄、学历、专业领域等。
3·了解各地女律师参政议政的情况。
4·了解各地女律师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女律师在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各地女律师对女律师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调研活动安排
1·本次调研采取分组方式。由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领导及部分执委组成10个小组,分别到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进行调研。
2·调研时间定于2005年底前(12月31日)完成,每组调研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具体调研日期由各调研小组与相关律师协会协商。
3·调研活动要通过填写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了解各地女律师组织及女律师的基本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
三、具体要求
1·本次女律师情况的调研活动,是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的一次较大的基础性工作,希望各地律师协会予以大力支持。已经设立女律师组织的地方,可由女律师组织具体组织调研活动;
2·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的执委要在本次调研活动中积极配合本地区律师协会及女律师组织的工作;
3·基本的数据统计工作是本次调研活动的重点之一;
(1)每位女律师要填写《全国女律师执业状况统计表》。
(2)各地女律师组织或律师协会要填写《全国女律师执业状况统计表》、《各地方律师协会女律师组织情况调查表》。
4·女律师协会调研组的交通费用由全国律协承担;食宿费用请各地律师协会帮助解决。
5·调研小组在调研结束后,要提交书面调研报告并附《各地方律师协会女律师组织情况调查表》、《全国女律师执业状况统计表》
200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