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正确理解和适用新《破产法》与相关司法解释,及《关于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及说明(征求意见稿)》,探讨该类型案件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及审判对策,提高相关人员处理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的业务技能、代理水平和技巧,指导上市公司重整、关联企业破产,规范破产管理人操作,保护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2011年7月2日至4日将在杭州市举办公司重整、解散、清算、破产法律实务操作暨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专题讲座。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加的律师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报名表自行报名。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