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按照省律协开展全国双优评选初评、推荐的部署,经申报、初评审核和公示,省律协全国双优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评选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推荐对象。决定推荐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按所名音序为序)等3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推荐邢伟国、唐学锋、蔡熙中、薛宏志、霍亮、戴事雄、戴勇坚(按姓氏笔画为序)等7名律师参加“全国优秀律师”的评选,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10月14日,公示期3天。
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条件的,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律协评选办公室反映。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省律协评选办公室邮箱:hnlx1983@163.com,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О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