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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92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必须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经研究,省律协定于2011年10月27日起在长沙翔天林子酒店连续举办两期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已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2010年度未参加集中培训以及往届集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201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须凭本人司法考试成绩单和市州律协证明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按照《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的规定,本次培训采用集中授课方式,主要由资深执业律师讲授各项律师实务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并使用全国律协编印的指定教材《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教材》。

三、培训时间、人员安排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1、第一期

2011年10月27日上午8:00-下午17:30报到, 10月28日11月10日培训。

市州人员安排:省直所、岳阳、衡阳、永州、郴州、娄底、邵阳、常德

2、第二期

2011年11月15日上午8:00-下午17:30报到, 11月16日至29日培训。

市州人员安排:长沙、株洲、湘潭、益阳、湘西自治州、张家界、怀化

(二)报到地点:长沙翔天林子酒店(长沙市远大二路1069号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东门向南500

(三)培训地点:翔天林子大会场(长沙翔天林子酒店一楼)

四、培训费用

学员报到时缴纳培训费1100元(含资料费在内,全国律协指定的培训教材一套四册)。参训学员须按培训通知按时报到,现场缴费并领取资料。

五、食宿安排

全体学员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自理。住宿标准为标准间60/每人/每床,就餐标准为60/每人/每天,食宿地点均在翔天林子酒店。长沙市城区内申请走读的学员统一安排中餐,单独中餐标准为25/每人。

六、其他要求

1、按照全国律协的要求,省律协将在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结业考试和考勤考核,考试成绩或考勤不合格,省律协将不予发放《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2、各位学员须按照分期安排进行报到,请各市、州律协秘书长统一带队报到。培训班设立班委会,并以市、州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培训人数超过50人的,请各市、州律协秘书长报到前指定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培训人数不足50人的指定一名组长。请各市、州律师协会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3、学员报到时须持实习证。已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但暂未取得实习证的,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市州律协证明;通过司法考试但暂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提交司法考试成绩单并出具已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情况说明,并由律师事务所和市州律协盖章确认。

4、培训期间将对学员进行考勤。培训班采用指纹录入进行考勤,输入指纹信息前请每个学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实习证),指纹序号即为学员学号,按照学号对号入座。

5、报到时提交一张二寸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结业证书。照片背面写明所属市(州)、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姓名。

联 系 人: 高 晶 波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箱:42479833@qq.com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О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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