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即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赋予了律师更多执业权利,同时对加强和规范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迫切需要广大律师切实增强能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了帮助广大立志从事刑事辩护的法律人准确理解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升刑事辩护的操作能力,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定于2012年12月22日(周六)至12月23日(周日)在湖南大学举办国际合作刑事辩护培训班,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加的律师请按照培训班简章要求自行报名。
附: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刑事辩护培训班简章 .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