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一、参加人员
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紫薇华天大酒店四楼湖南厅(省检察院培训中心)
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省检察院院内
三、培训内容、主讲人
主题一:《民诉法修改及其立法考虑》
主讲人:姚红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参加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拍卖法》、《著作权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银行业的《监督管理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
主题二:《民诉法新制度及实施解读》
主讲人:张卫平 著名民事诉讼法专家,全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四、培训费用和食宿安排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2、参加人员可自行联系紫薇华天酒店预订房间,协议价298元/间/人;
3、用餐: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2、参加人员请于12月22日上午8:30前在酒店四楼湖南厅门口签到;
3、各市州律师统一在所属市州律协报名。请各市州律协秘书长负责通知和落实本市州参加培训人员,并将参训人员名单统一上报。各市州律协和省直会员所务必于12月1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填写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报名表” 上( Excel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42479833@qq.com。
联 系 人:高 晶 波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邮 箱:42479833@qq.com
酒店联系人:侯 莎莎
联系电话:0731-85419666 13975105706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2年12月5日